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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整体资料评估  

   1. 与评估目的相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企业财务制度;
   3.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 企业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财务报表
   5. 企业未来5年的收益预测表及其说明;
   6. 现金库存盘点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节表;
   7. 往来款询证函;
   8. 存货盘点表;
   9. 产成品销售价格表;
   10. 有关企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11. 有关企业资产的存放证明;
   12. 有关重要资产的购置发票、协议、付款凭证和照片;
   13. 车辆行驶证;
   14.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5. 借款合同;
   16.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17. 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
   18.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注册申请及有关证书;
   19. 委托方或被评估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
   20. 土地使用权证书; 21. 当地基准地价或土地取得、开发费用的支付凭证;
   22. 长期股权投资中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协议、同期会计报表;
   23. 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增加资本的验资报告;
   24. 房屋建筑物的预(决)算资料以及当地的取费依据;
   25. 企业厂区总平面图;
   26.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资料;
   27. 企业管理当局就某些重大事项的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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