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师是怎样估算价值的?
(一) 资产评估就是评价事物属性的价值。"评估"和"估价"这两个词是交替地用于表达对财产用货币价值度量的一种意见。因为价值和财产这两个词用得如此普遍,所以,十分重要的事就是检验它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变化的意见,以及规定它们的用处。 对于评估过程而言,产权属于谁,评估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最基本的东西了。如果没有一个确定的价值前提估价便无法进行。举个例子说,如果有人问我:我的汽车价值多少?由于没有其它必要的附加的信息,对于无法得到一个有意义的答案。价值不能绝对存在。而必须具备时间、地点、潜在的所有人以及潜在的用处等方面的内容。如果说,汽车的价值在"旁观者的眼里"是多少?我们需要知道这个"旁观者"是谁。它是:
1. 一个保险公司
2. 一个二手汽车商
3. 邻居
4. 税收员
5. 会计师
6. 我们的财产执行人
7. 废品处理商 就评估方法而言,现在有三种可接收的估价方法:成本法,收益法,以及市场法。其它方法只不过是这三种基本方法的变换形式。
《成本法》 成本法测定所有者的未来利益是通过确定替换被评估资产未来服务能力所需的货币量。这一般被定义为重置成本。这种方法的假设依据是:新的资产价格与该资产在其寿命期所能提供的服务的经济价值是相当的。举例,如果我们设定一个新机器的价格水平比它未来经济利益的现值要高得多。那么,这机器肯定卖不出去。如果反过来,则会供不应求,随之,价格会提高。由于新机器的价格没有市场的定位,所以等于它的公平市场价值。
《收益法》收益法,不考虑成本的构成,或重新购置新资产,而是注重资产产生收益的能力。其理论基础是:资产的价值可以通过资产经济寿命期间收到的净经济收益(现金流入减去现金流出)的现值来确定。 现值的概念: 在这里为读者提供的一些背景,读者可能不太熟悉,那就是"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是将来得到的一美元在今天的价值将比立即得到的一美元的价值低。 取得收益的风险: 最困难的要素是风险的定量,以利率或折现率。此处,我们采用折现率这个术语,表明取得未来收益的现在价值是一个折扣的过程。 收益法最适合于评估以下各类项目:
1.合同
2.许可和特许协议
3.专利,商标和版权
4.特许经营权
5.证券
6.企业整体资产 收益法直接得出公平市场价值,不包括中间计算,如三种形式的评估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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